78.第七十七章_庶子有个小心愿[重生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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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8.第七十七章

  地上白茫茫一片,像洒了盐粒。昨日才下了雪,空气陡然变得冷冽,然而众人却都兴致高昂。

  反掴李将军一场出了口恶气,然魏云廷深知如李将军这等爱名之人,不仅虚伪还小鸡肚肠,若再留在疏勒难免再生波折,而如今回京才是第一要务。

  临走时他点了两百赫赫兵士,赫赫长老自然愿意与他更为亲近,这些人送他们入关再行返回。

  不一时天色渐晚,众人奔波一日也缓了速度。

  季春明有些发热,才把帽子摘了散散热气,魏云廷随手替他擦了擦汗,才又把帽子给他戴回去,“小心着凉。”

  季春明耳尖微微发红,幸好帽子遮着才不被人看见。赶路有些艰苦,他身子不如他们康健,却性子要强,怕影响了行程,不肯提休息之事,还是青年注意到,慢了速度。

  季春明知晓他们急于回京,也曾想过让青年先行回去,自己在后面慢些走,然而话到嘴边却没有出口。

  他不想跟青年分开。

  明明此时已与入关时不同,不再是焦躁不安,心忧青年安危,两人也好不容易心意相通,然而边关之事却总让人蒙上一层阴影,仿若有什么看不见的魍魉鬼魅会破坏这难得的平静。

  似乎察觉到少年的不安,青年从马囊中掏出羯鼓摇了摇,“弹一曲?”

  季春明眼中一亮,取出琵琶,不一时,欢快的琵琶声悠悠响起,关外的辽阔与壮丽都被谱写在他的指尖。如同青年预计的一样,乐声总会让他不觉忘记忧虑。

  青年和着乐曲奏着羯鼓,不时看一眼沉浸其中的少年,嘴角含笑。

  如果可以,他真想这样的路途再长点,只是这么简简单单、快快乐乐,不必忧心那些让人逃离不了的烦恼。

  云卫们散在周围,云震有些发愁,路上又接到过一次蒋先生的来信,催促他们尽快回京。他曾提议他们轻骑先行,留一半人手护送季小郎后行,却被青年拒绝了,虽然也替殿下高兴能有心爱之人相伴,却也难免觉得殿下在季小郎身上过于儿女情长。

  在形势不明前,有个人这般占据心神,不是件好事。

  云霄却惯是个没心没肺的,先还老实和着拍子,后来看他愁眉苦脸的,不由调皮的一甩马鞭,惊得云震坐骑奔跑起来,回过神来要找他麻烦,他却一溜烟跑到季春明身边,装作老实的听起弹奏。

  然他实在是个闲不住的性子,这几日一直赶路,这会儿难得空闲,就打起了狩猎的主意,一会儿追鸟一会儿射兔,还要去跟季春明献宝,看得魏云廷实在很想将他好好教训一顿。

  不过经他这么一闹,本来有些压抑的气氛却变得欢快起来。他还要教季春明使弓,被云震提溜走了。

  这个教人的职责自然而然落在魏云廷身上,他大方的将人带到马上,脸上一本正经,帮他纠正姿势、提醒要点,心中却十分喜悦。少年面薄,人前总不肯太过亲近,这一路上,难得有机会能正大光明与之亲近。

  季春明本在认认真真学习技巧,马儿不知怎的一个跳动,他身子一歪,差点跌下马去,被青年双手拥住。青年的手臂温热有力,温暖的鼻息轻轻扫在耳尖,松木香随着鼓动的心跳萦绕环抱,像是最亲昵的私语,少年的脸庞如点了胭脂,不一会儿就一片晕红。

  青年才觉自作孽不可活,虽如了意拥少年入怀,可心爱之人这般秀色可餐,却需要强大的定力才能忍受。深吸几口气平复心中悸动,若不是碍于人在,真想狠狠亲吻少年。

  不知缘由的云霄看他俩僵着不动,放走一只肥大的兔子不由急得跳脚,自己搭弓射了出去,箭矢的呼啸声惊醒沉醉中的二人,季春明丢开那将自己环绕更紧的双臂,慌忙跳下马去。

  看着自己空落落的怀抱,魏云廷难得耍起了脾气,只要云霄搭弓就率先抢了他的猎物,害得云霄颗粒无收,让云卫们好一阵奚落。

  到得晚间,正要寻个避风的地方搭建营帐,却遇到一队迎亲的队伍。领队之人见他们兵强马壮,祈求安置一旁,有个照应,魏云廷问了两句也就答应了。

  关外地广人稀,常有匪盗纵横,虽势力最大的沙漠之狼已被剿灭,但小伙盗贼并不曾绝迹,为增加安全,除了雇佣好手,结伴而行也是常事,季春明入关的时候就曾搭白家的商队。

  迎亲的郎君姓冯,是个长相颇为英俊的小伙,许是喜事将近,他眉眼间都充满了喜悦,说上三句,就要提提他那快要过门的妻子,还十分热情的邀请他们,“我亲家就在廊城,你们入关总要经过的,可一定要来喝杯喜酒!”

  一般嫁娶都在男方屋中摆酒,但一般爱女儿的人家也会摆一日酒款待亲朋,冯郎君如此说,可见亲家也是心疼女儿的,这般男方爱重女方重视的婚姻,想见的美满。

  季春明替他高兴,想送份贺礼,却发现行李中并没有合适的,还是魏云廷取过一对白玉佩,作为两人共同的礼物。

  冯郎君连呼太过贵重,魏云廷却坚持他收下,冯郎君自己是恋爱中人,自也看出了青年与少年眉目间隐隐的情义,只是他看少年面薄,私下找魏云廷送上一对镶嵌绿松石的红绳,“这是在我们当地最灵验的月老庙求的,戴上之人便会终成眷属。”

  绳有结之意,紧紧相连、不离不弃。

  魏云廷不知想到了什么,道谢一声,收入怀中。

  毕竟速度不同,第二日他们便与冯郎君分道扬镳,原没想着能再次遇见,却没想到很快又见了面。

  这一日天有些阴沉,熟知塞外天气的赫赫部提醒道,恐有大风暴,众人还是找寻避风地快些安置躲避风暴的好。

  他们本来准备歇在容城,却还有四十里路,赶去的路上若遇到风暴恐非妙事,只得在一处小山坡背后扎起了营寨。

  刚刚歇息未有多久,风暴便来了,吹得营帐的布匹呜呜作响,这山石经过风化有不规则的孔洞,风从中间穿过,便仿佛鬼哭狼嚎。

  风太大,便是睡在营帐中也觉得寒冷,魏云廷怕季春明受寒,将他紧紧搂住。两只戴着同样红绳的手缠绕在一起,魏云廷抬起他的手腕亲了一口,笑道,“可不是还给你戴上了,那日你还不要!”

  说的是那年相遇的端午,那时他也不知是怎么了,虽然没见过少年几面,却仿佛着了魔,总想着将他握在手中,不许逃离。

  季春明一笑,那时只想着决不能重蹈前世覆辙,绝不能跟他在一起,哪知磕磕盼盼那么多,却还是走到了一起。

  外面风暴如雷,营帐中心却格外宁静,季春明牵着青年的手渐渐睡去,梦里,他似乎回到了前世。

  前世,他没有编过红绳,却编过长命缕,跟王府里的小丫鬟学的手法,编的时候怕人看到还偷偷藏起来编,本打算在他生日那日偷偷系在他手上,佑他平安,也是一点小心机,望他看到想起自己。

  可是生日那日,他却并没有回府,而等到第二日回府的时候,他的手上赫然有一条镶珠嵌玉金线编织的长命缕,比他那条要金贵精致十分。

  那是谁,送他的长命缕?

  便是在梦中,也有些心痛难耐。

  “子熙,子熙!”少年被摇醒,一抬眼,看到青年担忧的眼神,一时不知是梦是醒,他喃喃出口道,“谁送你的长命缕?”

  魏云廷一怔,不妨他问这个问题,然而此时不是问明白的时候,他将他唤起,一脸严肃道,“外面来了狼群,一会儿若有情况,你先骑黑风走。”

  黑风是他的坐骑,是大宛名驹,日行千里。其他的马碍于本性都难免惧怕狼群,只有黑风还可一敌。

  季春明清醒过来,看了一眼营帐上映着的密密麻麻的狼群身影,不由头皮发麻。

  狼大都是家族为单位行动,所以并不可怕,然而这种大狼群却是另一种生物,凶狠、狡猾,还会像人一样使用战术,不达目的肆不罢休。

  戈壁上狼群并不少见,可也并不多见,如此大规模的狼群,到底是因为饥饿聚集而来的呢,还是因为其他?

  季春明抓住了青年的手臂,“你在哪儿,我便在哪儿——”

  若是自己遇到,他定会惧怕,可是跟青年在一起,他便像生了无数胆气,仿佛所有的困难都能迎刃而解。

  虽然知晓少年定会拒绝,青年心中依旧暖意融融,他碰了碰他的额头,“好!”

  少年握住他的手,相握的红绳在火光下熠熠生辉,刚才梦中的郁气仿若一扫而空,那根长命缕是谁送的已经不重要了,重要的是今生,他的长命缕只有他能为他系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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